“我以前在单位当装卸工,2003年买断工龄,去年55岁办理特殊工种退休时,才发现当年单位将我的工种写错了,至今不能办理退休手续。”近日,赵先生向12351职工热线寻求帮助。
职工:办退休时发现工种写错
赵先生告诉记者,1974年9月他被分配到北京某金属供应站当装卸工。1990年,调到另一家企业转行当上了司机。2003年,企业经营不景气,赵先生办理了买断工龄手续,然后档案就被转到街道。赵先生听说在特殊工种岗位工作10年的男职工到55岁就能办退休手续,于是在去年他55周岁生日一过,就来到街道申请提前退休。但是,他的申请却被退回来了,因为他从事特殊工种的时间不够10年。
赵先生很奇怪,自己在金属供应站工作了16年,干的一直都是装卸工,这个工种在供应站属于繁重体力劳动,怎么会工作时间不够呢?几经碾转,他才得知自己档案中1983年的职工登记表中工种一栏填的是“库工”,而这个工种不属于特殊工种,并且此后他在金属供应站的7年时间都是按库工来登记的。
单位:及时为职工出具证明
赵先生找到该金属供应站劳资科介绍了情况,该站很同情他的遭遇,立即派人到街道查看了他的档案。但是,在1990年赵先生调离金属供应站后,单位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老职工都退休了,其他大部分职工要么办了买断工龄手续,要么辞了职,现在的人都不认识赵先生;当年为赵先生填写职工登记表工种为“库工”的工作人员也找不到了,劳资科的人不了解赵先生的工种是否被写错了。
之后赵先生经过多方寻找,终于找到了当年他干装卸工时的班长和两名同事,三人不仅为赵先生写下了他们一起干装卸工的证明,还拿来他们工作时的照片作证据。而该供应站也通过各种渠道找到认识赵先生的退休职工,了解到赵先生当年确实一直在装卸工岗位工作,于是给他开具了其档案中的“库工”应为装卸工的证明信。
法律:原始档案记载为准
赵先生把原单位开的证明信交给了街道,再次申请办理特殊工种退休。可不久,他的退休申请又被退回来了,并通知他只能到60岁时办理退休手续。
针对赵先生的遭遇,记者咨询了劳动保障政策热线12333。工作人员表示,对于按特殊工种办理退休,北京市有明确要求,审查非常严格,原则上以档案原始记载为准,不能以单位开的证明信件作为依据。因为赵先生的档案中作为装卸工的记录只有9年,没有达到从事这种特殊工种累计10年的工作年限,因而不能办理按特殊工种退休手续。
同时,律师周先生告诉记者,根据相关规定,职工要按特殊工种条件退休,必须档案记载清楚,如果内容不全或填写有误,劳动部门不予认定或办理特殊工种退休都属正常。(午报记者王香阑)
编后语
赵先生在装卸工的岗位上干了16年,当年的工友、过去的照片,给予了证实。而法律规定特殊工种退休要以原始档案记载为准,对证明材料不认可,这为的也是防止个别人为的制假,钻取法律的空子。
然而,任何一个岗位上总会有马虎大意的人,尤其是上个世纪80年代的时候,一些单位的劳资部门工作岗位上懂专业的人员也并不多,因此这种疏忽大意和对专业的不了解,也会给个别职工在退休时“埋雷”,让他们在晚年还要为这种并非自己的错误来埋单。
因此,在法律之外,如何依照事实来考虑人情,或许也是当务之急。因为,我们无法抹杀事实,更要严肃地对待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