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区鸿雁 发布时间:2006-06-0810:35:31
中国法院网讯 6月6日上午11时30分,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宣威市看守所,对叶信花不同意离婚而邀约父母杀害夫君并残忍肢解抛尸案进行一审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分别判处主犯叶信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叶信花的父亲、母亲以故意杀人罪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15年;三被告人连带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共6万余元。
法院审理查明,今年仅34岁的被告人叶信花与宣威市某单位新闻办副主任朱德勋是高中同学,二人自由恋爱并于1998年12月登记结婚,婚后一直未生育。2004年4月,二人多次争吵后,朱德勋外出租房居住。不久与贵州一女青年秋某同居并提出解除婚姻关系。2005年2月,多次协商无果的朱德勋正式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叶信花遂生报复念头。
2005年3月10日下午3时许,叶信花以同意协议离婚为由将朱德勋骗回家,趁进门的朱德勋不备,伙同60多岁的双亲用斧子击打朱德勋头部造成其当场死亡。随后,三人将朱德勋的尸体移卫生间肢解后清理现场并将尸块抛入附近废弃煤井。次日,叶信花的母亲请人对杀人现场的墙壁重新粉刷。3月16日,朱德勋所在的单位见其几天未上班,案发。
2005年3月18日,有重大作案嫌疑的叶信花被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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