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朱烁 赵王月 赵阳 发布时间:2006-07-20 10:30:31
一些减肥产品的电视直销广告在垃圾时段轮番大轰炸,一定意义上已经变成了一种视觉公害——
昨天,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工商总局联合下发通知:自8月1日起,所有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暂停播出介绍药品、医疗器械、丰胸、减肥、增高产品的电视购物节目。记者了解到,近期内相关部门还会出台一系列具体措施加强规范。
通知要求,自8月1日起,所有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暂停播出介绍药品、医疗器械、丰胸、减肥、增高产品的电视购物节目,待有新通知后按照新规定执行。
■节目不得透露医院地址
根据禁令,医疗资讯服务节目以医生、药师、专家等专业人士作为特约嘉宾进行健康讲座的,不得在此类节目中宣传治愈率、有效率;不得播出专家、医生与患者及家属现场或热线沟通、交流的内容。此类节目可以介绍特约嘉宾的身份、技术职称及其所在医疗机构的名称,除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设立的听(观)众咨询电话外,不得出现被介绍医疗机构的地址、联系方式。
■电视台审批不严将担责
禁令同时要求,各地广播影视局要立即督促、监督各播出机构按照本通知的要求整改落实,逐条自查自纠。对节目内容审查不严,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播出机构,由广播电视行政部门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行政处罚,同时追究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加强广播电视医疗资讯服务和电视购物节目中有关广告内容的监管和监测,对违反法律法规的相关机构和企业依法查处,及时曝光典型案件。
根据《公司法》规定,电视购物企业作为零售企业,准入要求不高,目前对其只能尽可能规范。如果能够出台针对电视购物的法律,对各个部门的工作无疑将是非常有帮助的。
■国家工商总局:严治“夸大误导”广告
国家工商总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近来,一些医疗机构在广播电视医疗资讯服务节目中,隐含保证治愈内容,夸大诊疗效果,利用专家、患者名义做证明,误导患者;一些电视购物公司在电视购物节目中夸大产品功能,特别是一些丰胸、减肥产品,以消费者使用产品前后形象做对比,使用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使用效果。这些问题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决定对广播电视医疗资讯服务和电视购物节目进行严厉整顿。”
■国家广电总局:当前只能尽量规范整顿
昨天,记者专访了国家广电总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他表示,根据《公司法》,电视购物作为零售企业,准入要求不高。广电总局对其只能尽可能规范,如果能够出台针对电视购物的法律,将对各个部门的工作有利。
业内人士估计,这条禁令将会对部分省市电视台的广告收入产生巨大影响。据了解,部分电视购物的广告费从每分钟800元到5000元不等。由于播出量大、播出时间长、广告客户稳定,已经成为部分省市电视台的主要广告支柱。
■市药监局:部分减肥产品有害健康
记者从北京市药监局相关负责人处了解到,目前市场上有关减肥和丰胸的产品非常多,同时问题也比较突出,有些减肥类保健品根本不具备宣传功效,而另一些则违法添加了如“西布曲明”等禁止使用的西药成分,对健康产生严重影响。
调查显示,目前我国的肥胖者已远远超过了7000万,超重者则高达2亿,预计减肥品消费额为60亿至100亿元,减肥市场“肥”利诱人。在此背景下,大中小企业前仆后继,纷纷奔向减肥品这块“肥肉”。
■半数减肥广告涉嫌违法
目前,减肥和丰胸产品电视直销广告的问题非常严重。
今年4月,北京市广告监测中心公布的违法广告监测报告显示,在监测到的292条保健食品广告中,共有98条减肥类广告,涉嫌违法达到50条次,违法比重为51.02%。
这类减肥广告多使用明星或消费者的形象作宣传,公布出使用前后的形象对比,向女性消费者夸下海口,承诺“几天就能减几斤”、“无任何副作用”、“几日见效,永不反弹”。
■直销广告引来上千电话
记者做过一个调查,从晚上10时到12时,山东、河北、四川、河南、云南、广西等近10家卫星电视台都会播出电视直销广告,播放时间10至20分钟左右,主要以减肥药、减肥器械、外用及内服丰胸产品等女性用品为主。
记者发现,仅减肥甩脂机一项就有山东、河北、云南等六家卫视同时在宣传,而且每次都是连续播三遍,许多产品长相类似,原理相同,甚至宣传语都相仿,而且都有动人的名称:贝芙美、舒亦康、纳嘉斯……各种颜色、身材的美女充斥画面,各种极具煽动效果的解说声不绝于耳,几乎到处都是白花花的一片,也难怪有言辞激烈的网友著文称“每当夜深人静时,电视台就变成了‘黄色网站’!”
据记者了解,在每次这些广告的播放时段,便也是订购电话的接听高峰,某减肥器械的订购电话接线员告诉记者,一般在播放时,1小时内就能接到热线电话600多条,有时甚至能达到上千条。
■多数企业属于“草台班子”
记者调查发现,部分电视购物企业属于“草台班子”,生产、分销全部委托不同的厂家,而销售中心由几个接待小姐和几部电话组成。由于低准入制,也间接地导致不法企业便于“打一枪换一个地方”,一旦出现问题,执法部门难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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