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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学生状告省教育厅败诉
 
大学生作弊被开除状告省教育厅一审败诉
成都商报  2007-07-20 08:53:08.0   
 
   成都市4名在校大学生,去年6月参加全国英语四级考试时穿无线电背心进入考场,学校对他们作出开除学籍处分。四川省教育厅后维持学校的处分决定。4名大学生不服,将省教育厅告上法庭。日前,青羊法院一审审结此案,判决驳回4名学生的诉讼请求。据了解,这是我市首例在校大学生状告省教育厅败诉案。

  穿无线电背心考试作弊被开除

  法院查明,原告张强(化名)等4人是我市某高校的本科生。去年6月,张强等4人在参加全国英语四级考试时,穿着带有无线电接收设备的背心进入考场,考试期间未主动交出设备。考试结束后,4人被查出作弊。

  此后,学校对张强等4人作出开除学籍的处分。4人不服,向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申诉。去年8月,该校学生申诉委员会作出复查决定,维持开除学籍的处分。此后,4人申诉到省教育厅,省教育厅作出《申诉处理决定书》,维持学校的处分决定。

  随后,4人将省教育厅告上法庭。

法院判决:开除学籍并无不当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相关规定,省教育厅具有对学生不服复查决定提出申诉作出处理的行政职权。张强等4人穿有无线电接收设备的背心参加全国英语四级考试,属作弊行为。

  根据我国教育法、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校的规定,原告所在的学校对4人考试作弊的处分具有自由裁量的管理权。校方认为张强等人的作弊行为属新型作弊行为,具有极强的负面效应,所以作出开除学籍的处分,省教育厅维持处分决定,并无不当之处。

  法院还认为,学校在法律法规授权管理的范围内开除张强等4人学籍,为其他学生营造了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当前,考试作弊的现象日益严重,为倡导社会公平公正,树立社会良好风气,构建社会诚信体系,法院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专家访谈

  考试作弊各地为何判罚不一

  大学生考试作弊被开除,全国各地法院的判决不尽相同。

  沈阳某高校一名学生在校内英语补考考试中作弊,当地法院认为,其作弊行为并不属“开除学籍的情形”,学校作出开除学籍的决定也没经校长会议研究决定,属程序违法。法院判令学校撤销开除决定。

  北京某高校学生因在校期间考试作弊被学校勒令退学,向北京市教委申诉,市教委维持学校处分。学生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最终,法院判决支持教委的处理决定。

  同样是学生作弊被开除案件,为何全国各地判罚不一?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胡锦光教授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教育法》规定,对考试作弊的,取消这门成绩。现在许多学校因学生作弊作出开除决定,依据的则是教育部出台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该规定载明,违反学校纪律,情节严重者,学校可酌情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的处分。虽然教育部的这一规定只是部门规章,在国家组织的考试中,学校开除作弊学生,在法律层面没有依据,但作为自治组织,学校组织的内部考试中若发现学生作弊,作出开除决定是可以的。

  胡锦光认为,学生作弊被开除案,有的法院不受理,而有的法院却予以立案,这与学校在法律上的性质模糊有关。学校有时是行政主体,有时又是民事主体,法院对案件性质的认识容易产生不一致。
 
   
 
录入时间:2007/7/20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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